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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积极探索 不断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张玉策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6月10日 10:55

    对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有助于规范预算行为,更好地发挥预算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抓住重点内容,创新监督方法和途径,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把好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把好预算初审关。每年预算草案编制前,财政部门首先要将预算原则、口径与财经、预算工委沟通,报告编制的指导思想、收支政策变化、收支初步安排、可用财力预测和新增重要支出事项等情况;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提前深入部门调研,收集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反馈给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经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报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前,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及时听取、采纳意见。

    把好预算审查批准关。一是推动部门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审议。2005年在检察院、交通局等8个部门开展试点,2006年将范围扩大到43个政府部门,从2007年起,对市级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都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上人代会审议,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给代表发放预算资料。以前,代表听报告而看不到报告。从2005年起,要求财政部门为代表提供翔实的资料、表格,把所有部门预算编印成册,以方便代表审查。2005年只发给每个代表团20份,2006年增加到50份,从2007年开始增加到每个代表一份。三是2006年市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以来,督促政府在预算草案报告中增加必要的数据、图表,尽量使代表听得懂、看得明。四是代表团分组审议时,财政部门派员列席所有分组讨论,回答代表咨询,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吸收合理建议。五是监督财政部门是否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数和科目批复部门预算。

    把好预算执行关。财经、预算工委每年有选择性地确定部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了解这些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有无不同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了解财政部门是否有超预算拨款、无预算拨款行为,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预算资金有无未经人大批准的调减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调查,较好地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也增强了预算观念。如2006年对市农业局等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部门存在预算执行超支严重等问题,向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财政部门及时采纳。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在线监督。年度预算收支发生变化的,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将调整方案提交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初审,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初审预算调整、变更方案时财经、预算工委进行认真调研,写出专题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变更报告提供参考。

    把好决算关。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必须提交决算说明、预算收支决算表以及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从2007年起,要求政府报送相关收支数据表、结转支出明细表等。决算草案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照预算数、调整或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逐一作出说明。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监督

    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点支出资金的审查监督。每年有选择性地对部门专项资金(扶贫、低保、社保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促使其专款专用。如2006年组织对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省、市两级预算中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企业挖潜改造、农业开发等专项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进行随机抽查;2007年对全市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了一次检查。针对发现的资金管理中一些带普遍性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监督重点支出的资金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批准的预算方案予以安排,如出现资金到位不足或不及时的情况,要求财政部门说明其原因。

    加强对政府举债、政府贴息贷款的审查监督。政府举债、贴息贷款等事项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同意给巴中市10亿元政策性专项贷款,市政府随即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常委会经认真审议后,作出了《关于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有关事项的决议》。实施后,又连续两年对开行贷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追踪检查和调研,督促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2009年,市政府拟将转贷巴中市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全部用于交通建设支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2009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财经、预算工委进行了预先审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报告,批准市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据此批准了市政府报告。

    加强对预算收支平衡的审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法>的实施意见》时,对预算收支平衡的审查内容进行了细化,即“是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和执行预算,不列赤字;是否办理过无预算和超预算拨款,是否存在隐性赤字。”不仅监督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收支平衡,而且对支付行为进行约束,防范搞假平衡的行为。在审议年度决算时,要求积极防范财政风险,树立稳健财政理念;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通过建立预算周转金等方式促进稳健财政体系的建立。

    加强对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从200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年财政预算变动方案后,市级财政对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在1231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审查。财政部门按照收入分类科目反映超收收入构成,并对其支出的具体用途作出说明。

    三、探索方法开展监督

    在线监督预算执行。20077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计算机联网,实行“在线”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在线”监督中发现的一些不符合现行制度规定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指出,督促改进、完善。20098月,在审查上一年度决算时,预算工委向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对财政国库支付“在线监督”情况的函》。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并于半月内用专题报告的形式进行了反馈。

    向社会公开监督情况。2006年起,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交通、水利、扶贫等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通过《巴中日报》、部门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从2007年开始,要求政府及审计部门将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巴中日报》向社会公布,社会反响较好。

    实行专项调研、督查。每年组织督查、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深入现场调研、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对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准确掌握情况,从中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每年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时,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到审计局有关科室座谈,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并深入相关部门核实执行情况。如20077月,财经、预算工委组成调查小组,通过到被审计单位查阅资料、与经办人员座谈等方式,重点抽查了市本级、通江县、市发改委等9个单位对审计决议的执行情况,准确掌握了情况,对原因和结症进行了分析。深入单位、工地视察、调研,从立项、招投标、开工、资金管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整合监督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审计作用,不断改进和加强预算监督。年初及时向审计部门告知财经、预算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尽量做到审计计划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协调同步;根据需要,安排审计部门对个别预算科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作出专题报告;畅通信息,审计部门随时报告掌握的预算执行的情况;就群众关心的财政监督方面的热、难点问题与审计部门联合调查,或委托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视察、指导审计工作;督查审计决定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整合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及群众的力量。从2009年起,邀请一定数量的公民、各级人大代表旁听、列席人代会、常委会;每次邀请3名以上非驻会常委会委员及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财经、预算工委调研、检查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时,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督查、检查时深入基层群众,了解群众的呼声、意见;年初通过巴中人大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预算审查监督议题。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密切联系县、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及时沟通信息、交流资料近年来,先后就灾后重建资金和扩大内需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组织县、区共同开展调研、专项督查,充分利用县、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积极成果,以更全面、准确掌握情况,集思广益,增强监督效果。

    (作者系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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