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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 乐山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10月30日 09:06

    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安,副主任王和平、毕建芝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捷、梁杰鸿,秘书长张毅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田文、副市长廖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1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田文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措施有力,强化了重点件的督办;精心组织,办理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加强培训,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更加规范。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健全代表建议的交办机制,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廖磊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促进乐山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研判形势,着眼长远规划先行;坚持统筹兼顾,立足解决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夯实制度基础;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执法监督能力。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雪梅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牢记司法宗旨,坚持维护民意与支持行政并重;要强化沟通协调,实现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要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识;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报告了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情况。

田文副市长作《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编 辑: 冯涛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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