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议批评意见重点督办工作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重点督办建议、批评、意见工作,组建主任会议领导下的重点督办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4-5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由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具体牵头,组织开展督办工作,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做好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今年共组建10个督办小组,每个小组重点督办1件建议、批评、意见。在具体督办工作中,督办小组可通过调查研究、询问跟踪、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在规定时限内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工作情况。
编 辑: 冯涛
责 编: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