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法制讲座
10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法制讲座在酒都剧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讲座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聂文学及委员出席讲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徐昭华就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特点、立法目的、管理原则和我市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了详细讲解,并根据多年实践经验提出关于条例修订完善的建议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
陆振华指出,住房公积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要进一步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让这项惠民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
陆振华就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政策意识、法规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和受益面。要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督促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要依法严厉查处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要进一步拓展惠民渠道,增强对住房困难群体的救助,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受益范围。三是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运营安全。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业务操作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加强内部管理,要研究整个金融体系和外部环境,更多地关注国内国际金融、经济走势,建立风险预防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四是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完善决策制度,增强决策能力,加强履责考核管理。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公积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协助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努力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让社会放心,让群众满意。
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直属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各1名副职领导及办公室或研究室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讲座。
(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