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强化预算监督 管好预算资金
陈晓平
近日,在奉节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之后仅20天,奉节县财政局即印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度部门基本预算支出的通知》,打破了以往6、7月份,甚至11月份批复部门预算的惯例。
《奉节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自觉遵守和执行《办法》的规定,对预算编制早打算,细安排,为人代会提供了比较规范的财政报告,保证了人大代表的审议需要。春节上班之后,又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一个月内,及时批复县级各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的及时批复,有利于规范预算行为,及时准确调度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支付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还有利于各预算单位心中有数,厉行节约,管好用好预算资金。 (通讯员 陈晓平)《公民报》2009年第15期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