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南川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日前,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深入兴隆、大观等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据悉,该区自2004年在重庆市率先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全区34个乡镇(街道)中已有29个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规范化司法所”,东城司法所还被国家司法部授予“模范司法所”称号。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察组建议,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司法所规范达标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目前尚未完工的4个司法所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要加强司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服务基层、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夏小金)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