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
3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红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和平,副主任刘江龙、何友明、应平、周红玲,区政府副区长何勇,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83件,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办理1件,列为建议办理325件,转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57件。这些议案建议的内容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等机关和部门的工作事项。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和平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与各承办单位负责人逐一进行交办签字,郑重地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
向和平主任指出,近年来,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采取了一些有效举措,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但是,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向和平主任强调,要充分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办好这些议案建议,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也必将对我区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承办单位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国“两会”和区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办理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与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完善思路、创新举措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工作结合起来,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
向和平主任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讲求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照程序开展办理工作,凡是应该办、能够办的问题,要雷厉风行地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由于客观条件或政策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建立联系渠道,协作配合,多协商,不推诿,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抽查制度,每年安排1-2次随机抽查,组织代表对部分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办理成效。
向和平主任希望,各承办单位要从加快推进三个转型,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化城区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地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使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更佳、效果更好、代表和群众满意度更高。
最后,副区长何勇代表各承办单位表示,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把建议交办到有关承办单位,健全建议办理协调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