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重庆 > 新闻报道

重庆市人大召开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7日 15:19

  "10个婆婆管不好一桌菜"

  食品安全多头管理漏洞多,代表建议:谁发证谁负责

  "从农田到餐桌,多部门交叉管理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昨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代表们认为,条例必须改变"多龙治水"的局面,应建立综合执法队伍。

  谁发证谁负责

  "10个婆婆管不好一桌菜",食品安全"多龙治水"局面一直广受诟病。座谈会上,这个问题同样引起代表们强烈反响。

  条例草案确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包括市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市政管理、盐业行政等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涉及10个部门。根据分环节监管的原则,质监监管生产环节,工商监管流通环节,食药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其他则各有侧重。

  "多头管理现象没有根本改变。"市人大代表侯长宁说,一盘菜摆在餐桌上,属于餐饮服务,工商部门就管不着了;把桌子撤掉,只是一盘尚未端上桌的菜,就仍属于流通环节,食药监管局就管不着了,"多头管理带来多处漏洞。"

  市人大代表任鸿秀等餐饮经营者说,多头管理,意味着多头罚款,企业无暇应对。

  代表们一致建议,食品安全应该实行综合执法,谁发证谁负责。

  混合经营以主营业务为准

  条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服务许可。

  代表认为,质监部门向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就要负总责,一旦出现问题,则由该部门协调工商、食药监管局等其他部门进行处理。同样,工商向企业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就要对该企业其他环节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

  现实生活中,多数经营者都存在业态混合交叉的情况,如一个面包店,自制面包,直接对外经营,同时兼卖饮料招待顾客。这种情况,该由哪个部门进行许可?

  对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高进进认为,凡存在混合经营的,一律以主营业务来判断,如这家面包店的经营行为源于生产面包,则应该由质监部门发放许可并负总责。代表们认为,应建立综合执法制度,堵住多头管理带来的漏洞。(何清平)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