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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大审议县政府土地流转情况报告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6月03日 14:09

   日前,巫溪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全县的土地流转尽管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要高度重视。

  扩大土地流转规模

  截至2009年底,巫溪全县流转土地仅有10968亩,流转率2.3%。审议中,柳英平委员说:农户手中的地块小且分散,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就使土地规模化流转“流产”。罗兴莉委员认为,政府在执行上级的政策上不够严格。如在执行种粮直补政策方面,少数农民荒芜的土地也得到了直补。农户据此误认为土地放在手里,也会有收入。建议政府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种粮直补政策。

  规范土地流转合同

  柳英平委员认为,该县土地流转面积中签订合同的不到10%,且大多是与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张德水委员在审议发言中指出,通过调查发现,农户在流转土地使用权时绝大部分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不规范;农户间自发流转土地居多,占总流转面积的90%左右。一旦发生纠纷,解决起来难度较大。据统计,巫溪全县还有6300份流转合同急需完善。因此,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

  发展产业带动土地流转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宗定在审议中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这些流转方式对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张宗定认为,巫溪县土地流转已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各地要加快产业的发展,以产业为支撑,带动土地的流转。当前,正值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业支柱产业发展和土地的流转与增收工程结合好。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农业发展要求,培育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土地依法有序合理流转。

  参加会议的县政府领导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进行整改,以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流转水平。(周维民)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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