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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发言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执 笔 杜忠文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6日 11:24

  2010年1月20日至26日,重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计划、财政和移民报告。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简报组共编发代表团简报86期。为反映代表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报告的情况,我们以简报为样本,从代表审议发言的人数和代表所提建议意见两个方面,对审议发言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审议发言的基本情况

  (一)统计内容及方法

  为综合反映代表审议发言的人数情况,主要对四项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即:审议发言总体情况、各代表团审议发言情况、对各项议题审议发言情况、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的审议发言情况。统计中,主要按以下口径进行了统计。一是只统计了代表的发言人数而非人次,如同一人针对几个议题发言,则只记一次发言人数。二是在统计代表审议发言总体情况时,按代表身份进行了分类,即市级领导、市管干部、区县管干部、企业管理者、普通代表、驻渝部队代表等六个类别。本次会议,共有市人大代表866名,其中市级领导29名、市管干部302名、区县管干部168名、企业管理者194名、普通代表157名、驻渝部队代表16名。三是鉴于代表团编发简报情况不一样,其中有4个代表团只编发了一期简报,有15个代表团没有编发审议人大和“两院”报告的简报,所以本文的统计有一定局限性,分析仅供参考。

  (二)代表发言情况

  1.审议发言总体情况(见表一)

  会议期间,对7个工作报告,共有565名代表作了审议发言,占代表总数的65.24%。其中,市级领导25名,占该类代表比例(以下简称“占比”)86.20%;市管干部241名,占比79.80%;区县管干部108名,占比64.29%;企业管理者87名,占比44.85%;普通代表90名,占比57.32%;驻渝部队代表14名,占比87.50%。发言总人数占比与2009年比较(以下简称“同比”)上升了2.07个百分点。

  表一:代表审议发言总体情况表(单位:人)

  

代表类型

市级

领导

市管

干部

区县

管干部

企业

管理者

普通

代表

驻渝

部队

总数

总人数

29

302

168

194

157

16

866

发言人数

25

241

108

87

90

14

565

发言数类型占比

86.20%

79.80%

64.29%

44.85%

57.32%

87.50%

65.24%

2009年发言占比

86.67%

74.11%

60.65%

50.73%

50.63%

75%

63.17%

同比升降情况

0.47

5.69

3.64

5.88

6.69

12.5

2.07

  2.各代表团审议发言情况(见表二)

  各代表团代表的发言比例,有3个代表团达到100%,23个代表团达到70%以上,3个代表团不到30%。有15个代表团低于65.24%的发言比例平均数。

  表二:各代表团代表发言情况表(单位:人)

  

序号

代表团

名称

代表数

发言人数

比例%

序号

代表团

名称

代表数

发言人数

比例%

1

万盛

12

12

100.00

22

巫溪

12

9

75.00

2

垫江

19

19

100.00

23

江津

39

29

74.36

3

巫山

13

13

100.00

24

涪陵

30

20

66.67

4

梁平

19

18

94.74

25

荣昌

21

14

66.67

5

丰都

17

16

94.12

26

开县

27

18

66.67

6

武隆

11

10

90.91

27

长寿

23

14

60.87

7

双桥

10

9

90.00

28

酉阳

17

10

58.82

8

城口

10

9

90.00

29

南岸

27

15

55.56

9

忠县

20

18

90.00

30

大足

20

11

55.00

10

部队

16

14

87.50

31

九龙坡

35

19

54.29

11

南川

14

12

85.71

32

北碚

21

11

52.38

12

秀山

14

12

85.71

33

沙坪坝

33

17

51.52

13

石柱

13

11

84.62

34

江北

29

14

48.28

14

潼南

19

16

84.21

35

万州

42

20

47.62

15

綦江

23

19

82.61

36

渝中

38

15

39.47

16

永川

26

21

80.77

37

彭水

13

5

38.46

17

黔江

14

11

78.57

38

合川

29

9

31.03

18

巴南

22

17

77.27

39

铜梁

17

5

29.41

19

大渡口

13

10

76.92

40

奉节

20

5

25.00

20

渝北

26

20

76.92

41

云阳

25

5

20.00

21

璧山

17

13

76.47

总计

866

565

65.24

  3.对各项议题审议发言情况(见表三)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有487名代表发言,占代表总数的56.24%,同比上升了11.42个百分点;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有200名代表发言,占代表总数的23.09%,同比下降了4.56个百分点;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有84名代表发言,占代表总数的9.70%,同比上升了0.64个百分点;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有83名代表发言,占代表总数的9.58%,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审议计划、财政、移民报告时,分别有17名、29名、27名代表发言,分别占代表总数的1.96%、3.35%、3.12%。

  表三:对七项工作报告代表审议发言情况表(单位:人)

  

报告名称

政府

人大

常委会

法院

检察院

计划

财政

移民

总人数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发言人数

487

200

84

83

17

29

27

发言人数占比

56.24%

23.09%

9.70%

9.58%

1.96%

3.35%

3.12%

2009年发言占比

44.82%

27.65%

9.06%

8.58%

3.22%

3.46%

0.24%

同比升降情况

11.42

4.56

0.64

1.00

1.26

0.11

2.88

  4.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的审议发言情况(见表四)

  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全部作了审议发言,有9个代表团对计划、财政、移民报告作了审议发言,有26个代表团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作了审议发言,有13个代表团对“两院”工作报告作了审议发言。

  表四: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的审议发言情况表(单位:人)

  

序号

区县

政府

计划

财政

移民

人大

法院

检院

序号

区县

政府

计划

财政

移民

人大

法院

检院

1

万州

12

 

 

 

15

 

 

22

铜梁

5

 

 

 

 

 

 

2

黔江

6

 

 

 

8

2

2

23

大足

10

2

2

 

 

 

 

3

涪陵

20

 

 

 

 

 

 

24

荣昌

14

 

 

 

5

4

4

4

渝中

15

 

 

 

 

 

 

25

璧山

6

 

 

 

4

13

13

5

大渡口

10

 

 

 

4

5

5

26

梁平

18

 

3

2

7

6

6

6

江北

7

 

 

 

8

7

7

27

城口

9

 

 

 

 

 

 

7

沙坪坝

14

 

 

 

8

 

 

28

丰都

15

3

2

8

7

13

11

8

九龙坡

19

4

3

 

 

 

 

29

垫江

19

 

 

 

14

 

 

9

南岸

14

 

 

 

7

 

 

30

武隆

10

 

 

 

 

 

 

10

北碚

7

 

 

 

8

1

1

31

忠县

16

 

 

 

10

4

2

11

万盛

12

 

 

 

 

 

 

32

开县

18

 

 

 

 

 

 

12

渝北

13

 

 

 

12

 

 

33

云阳

4

 

 

 

5

 

 

13

巴南

13

 

 

 

7

9

9

34

奉节

5

 

 

 

 

 

 

14

长寿

12

2

2

2

 

 

 

35

巫山

13

2

10

11

 

 

 

15

江津

23

1

6

2

7

10

10

36

巫溪

9

 

 

 

6

 

 

16

合川

9

 

 

 

 

 

 

37

石柱

11

2

1

2

5

 

 

17

永川

15

 

 

 

5

10

9

38

秀山

11

 

 

 

9

 

 

18

南川

10

 

 

 

12

 

 

39

酉阳

7

 

 

 

5

 

 

19

双桥

9

1

 

 

 

 

 

40

彭水

4

 

 

 

2

4

4

20

綦江

14

 

 

 

10

 

 

41

部队

13

 

 

 

10

 

 

21

潼南

16

 

 

 

 

 

 

合计

487

17

29

27

200

84

83

  二、代表在审议发言中集中关注的几个问题

  从简报反映的情况看,代表们在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一)政府工作

  1.关于区域发展(31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统筹研究各区县发展定位,推动主城与区县互动发展、错位发展、组团发展、特色发展。一是“一圈”。统筹绕城内环和外环的功能布局,加快外环组团的规划和建设。尽快明确“两江新区”建设整体规划。打造重庆主城第三增长极,将分属南岸、巴南的“环樵坪经济区”设成“江南新区”或“南部新区”。将江北嘴CBD建设作为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主要抓手。将长(寿)涪(陵)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级工业园区。明确加快六个卫星城市的扶持政策。 二是“两翼”。“两翼”发展要有规划和具体扶持政策。在“两翼”布局一些大的学校、医院及文化设施,加大“两翼”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力度。加强对渝东北尤其是三峡库区的扶持力度,在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园区建设、优惠政策等方面向库区倾斜,破解库区产业空虚问题。向国家争取在库区设立低碳经济特区。要重点扶持渝东南发展,抓好渝东南产业布局。重点支持渝东南发展沼气能源,协调解决天然气供应短缺问题。恢复渝东南自治县人民银行。专题研究规划渝南片区等“圈翼”结合部的发展。

  2.关于“五个重庆”建设(19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宜居重庆:加快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综合整治管网下地的问题。规范主城房屋立面整治的门楣店招、户外广告。建设抗战遗址博物馆。多用巴渝文化浮雕装饰城市。多设“24小时便民店”。 畅通重庆:尽快把重庆建成西部交通枢纽。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主城交通一体化。涉及到大的交通枢纽和节点,应有配套资金缓解区县资金压力。在“二环时代”重视解决西部新城的交通组织。加快机场高速改扩建步伐。 森林重庆:植树造林要向背街小巷延伸。不要千篇一律栽植名贵树种,树种选择体现季节更替。注重森林重庆建设后期管理。 健康重庆:加大公共运动场地建设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加大公益体育设施投入,鼓励多种形式投资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渝东南建设塑胶运动场地,减轻县资金配套压力。对于 平安重庆建设代表们没有提出实质性意见。

  3.关于统筹城乡改革和 三农工作(18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集约化程度。保持征地赔偿标准相对稳定,原则上四年进行一次微调。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加强土地储备。设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关政策,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加大对统筹城乡示范县政策、项目、资金和人才的支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扶持区县的政策和义务。在财政支出、转移支付方面更加关注贫困县。科学规划农村建设,农民不能草率向大城市集中。鼓励“建材下乡”。保护和激发农民种地积极性。加大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整合惠农政策,改变扶持措施多而散、力度小等问题。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像抓“两江新区”那样抓扶贫。

  4.关于社会民生问题(17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学习广州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由人大决定的经验。加强行政性指导,解决房价过高问题。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城乡孤寡老人、孤残儿童按人均每月600元标准实施救助。解决村社干部待遇低和退下来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解决好国企“双解”困难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不断缩小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增加大学生、农民工、低收入群体的就业。

  大力推进西部教育高地建设。出台政策促成教学科研与新兴产业接轨。编制对高校资金投入规划。加大民办职业教育投入力度。要改革整治高中“联招”、“创重”和中小学“恶补”。加大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和医务人员待遇,加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大学生到乡镇医院服务。在实现合作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同时,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5.关于产业发展(16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统筹配置保障全市发展所需的煤、电、气、油等资源。支持能源集团做大做强。对煤炭企业的政策要根据地方实际区别对待。要力争将贵州桐梓县建成重庆能源补给基地。把旅游业作为全市支柱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休闲观光旅游基地。将重庆打造为西部消费之都。要大力支持自主研发,促进高科技产业不断创新。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和指导,避免无序竞争。政府要建立担保融资平台。在区县设置金融机构分部。支持万盛等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转型。

  6.关于政府自身建设(6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解决有的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亟待加强。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市、区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建立市、区共担的财政保障体制。注意防范基层政府债务风险。杜绝“土地财政”引发的短期行为。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二)人大工作

  1.关于立法工作(16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建立人大立法专家库,法规由部门起草改为专家小组起草,或者委托第三方起草,多听取区县人大意见,多征求法规涉及相关群体的意见。加强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调研论证。加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立法。调研三峡库区的法制问题。加强对民族地区立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出台地方性法规。对直辖以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检查和评估。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适用性。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建议制定重庆市保障地方税收条例、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条例、柑橘管理条例、游艇管理条例,修订预算监督条例、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招标条例,通过立法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2.关于监督工作(15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加强对发展和民生问题的监督,对突出问题要进行解剖,扭住不放,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政府各部门要将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列表说明。要将“五个重庆”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纳入监督内容,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三农”资金投入、公共租赁房建设、市属国有资产、文化市场、“打黑除恶”、森林工程建设、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药品广告、学生手机上网等工作,以及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

  对地方性法规在司法系统的执行情况、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情况、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新型社区建设进行视察。对我市产业布局、用地规划、东部新城、农村居民点建设、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工生存状况等课题进行调研。关注区县政府性债务、职业教育发展、民族地区发展等问题。督促市政府尽快建立行政服务大厅。

  健全对司法干警及律师的监督机制。对司法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财产申报和公示。督促“两院”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开展律师行业专项视察。建立信访联动工作机制,对一些信访终结的缠访人要使其息诉罢访。

  3.关于代表工作(13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制定操作性强的代表建议办理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公示制度。组织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代表履职培训要注意针对性。要定期向代表通报情况。市级部门要改进向代表征求意见的方式,注重实效。各区县要建代表活动中心。安排更多的代表参加专业小组活动。专项审议应邀请相关行业代表参加。公开代表工作单位和办公电话。对代表到选区或选举单位联系群众进行量化考核。扩大市、区县代表的联动范围。组织开展“代表行动”要与其他工作相衔接,尽快建立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设立“金点子”奖。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加强资格审查,把好“入口关”。

  4.其他工作(12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围绕“五个重庆”、“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对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要进行探索创新。协助市委抓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和贯彻落实。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设立专门联系区县人大的机构,扩大对区县人大的考核面,对区县人大对外交流工作牵好头。总结推广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的经验。将“两会”开幕的时间选在周末,避免对市民出行带来影响。

  (三)“两院”工作

  1.对“两院”工作的建议意见(11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和谐司法的理念。建立健全预防犯罪的体制机制。加强未成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加大对食品安全、网络犯罪、非法销售发票的打击力度。继续坚持“三个一律”、“八字铁律”、公开审判等经验和作法。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开展异地办案、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取消以钱代罚。健全回访制度。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对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加强宣传。

  抓好业务学习,引进高素质人才,打造群众放心的司法队伍。既要从严治警,又要倍加关心、爱护干警身心健康。加强自律机制建设,防止犯罪分子腐蚀。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切实保护好干部。从人员编制及经费上给予“两院”支持。加强优秀法官、检察官先进事迹的宣传表彰力度。

  2.对市高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8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对涉及民生的案件,要快审、快执。改判案件多征求地方党委政府的意见。慎用“冻结”手段。对死刑判决要慎之又慎。在“打黑除恶”中,要保持其他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申诉案件的听证、审查工作。加大依法处理积案的力度。切实保护好弱势群体利益。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快研究出台处理医疗纠纷的具体办法。法院庭审向更多的代表、老百姓和社会单位开放。审理不同案件要邀请专家旁听。审理邻里纠纷案件要请社区或街道相关人员旁听。学习马锡武经验,改变法官“坐堂式”审判。重视执行资源浪费问题,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

  培养一批审理专业类案件的精英法官。加大对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同志的交流力度。法院建立法官单方退出机制的办法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问题,建议出台其他办法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

  3.对市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意见(4个代表团提出建议)

  在政府部门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探索建立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公开检察长信箱。市检察院聘请人民监督员要涵盖所有区县的市人大代表。

  三、审议发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根据简报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审议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表审议发言的比例不高,表一统计数据显示,代表发言人数占代表总数65.24%,不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二是代表审议发言与身份职级相关,表一统计数据显示,市级领导、市管领导、区县管领导和普通代表的发言占比分别为86.20%、79.80%、64.29%、57.32%,说明随着身份职级的提高,代表发言比例就越高。三是代表团审议报告的组织工作不平衡,表二统计数据显示,代表团之间的代表发言比例存在明显差距,说明代表团审议报告的组织工作不平衡。四是代表对报告审议畸轻畸重,表三、表四统计数据显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发言比例较高,达到了56.24%,审议其他报告时,发言比例明显降低。五是代表表态性发言多,提出有深度、有见地的审议意见少,尤其是有的区县领导干部,只作了政治性表态发言。六是少数代表提建议时,习惯为本地区争取资金和项目,或是要求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市大局考虑问题不够。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有的代表履职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审议报告是履职的重要形式,因而积极性不高、发言不踊跃。二是有的代表团负责人对组织代表审议发言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调动本团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三是少数代表缺乏履职的专业知识,对“两院”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等涉及的专业知识不熟悉,发不起言。四是有的代表团工作人员较少,身兼多职,编发简报较少,致使审议发言情况未能在简报中完全反映出来。

  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对大会报告进行审议,是代表履行职责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增强代表审议报告的能力,调动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提高审议质量,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

  (一)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和审议报告的能力。要通过集中培训、代表联系组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积极发言,提出建议意见;提高代表审议报告的能力,让代表掌握审议报告的方式方法,对专业性强的报告,注意补充代表的专业知识,使多数代表能看懂报告,发得起言。

  (二)改进人代会的会务组织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提高报告审议质量,应从四个方面改进会务组织工作。一是会前应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调研,使代表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为审议报告作准备。二是审议专业性强的报告时,每个代表团要确定1至2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对报告进行简要解读。三是加强代表团团长的责任,督促团长严格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对各项议题始终如一的组织好审议,并注意调动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四是各代表团在会前要对报告的审议进行一次以会代训,明确要求忌讲空话、套话,要站在全局多提有深度有见地的建议意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提高审议质量上。

  (三)加强和改进简报工作,客观、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代表的审议意见。要综合发挥《简报》、《快报》、《情况反映》的作用,一般的审议发言用《简报》编发;涉及本地区的重大事项,且与全市发展大局相关的问题,可用《快报》向大会主席团反映;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情况反映》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在工作人员较少的代表团适当增加简报工作人员,并督促其按规定期数完成简报任务,全面反映审议发言情况。

  (四)认真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们在审议各项报告时,提出了大量的建议意见。这些建议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其中有不少建议意见质量较高。如果这些建议意见得到贯彻落实,代表们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就会大大提高,相反,这些建议意见如果不能落实,代表就会失去审议的热情。因此,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各相关部门要逐项逐条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结果向人大代表通报。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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