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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2月21日 15:20

中国人大网讯 17日,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宣传《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三个工业园区,东部新城指挥部、滨江新城指挥部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座谈。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条例》加大了对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的处罚力度,减少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首次对地下空间的开发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的长效机制。另外,《条例》还对保障公共绿地、避难场地等公共空间用地、“小产权房”以及统筹兼顾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座谈会上,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对新的《条例》进行了详细宣讲,双福新区、德感工业园、珞璜工业园以及部分镇街负责人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发言,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新《条例》对规划的基础工作、民主科学决策以及动态维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科学发展、科学规划将产生重要作用。《条例》中对城市空间结构、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用地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将为“五大江津”和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提供新的契机,必将加速江津城乡统筹一体化。(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雨 )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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