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重庆 > 新闻报道

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培训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23日 15:46

中国人大网讯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近日,江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贯彻该法的培训工作会。来自全区各镇街、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作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姊妹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第二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基本健全,对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好地宣传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对于江津区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培训会上,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淳从法律制定的重要意义、立法过程、调解仲裁的基本原则、法律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辅导讲解。黄淳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实施好这部法律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执行好本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区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尽快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明年正式运转时有人干事;要完善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员管理、仲裁立案审查、公开开庭等制度,确保这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完善设施配置,尽快落实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工作必须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保证这套体系从明年1月1日起的基本运转,正式接办仲裁案件。

会后,大家还将通过各种形式继续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这部法律,确保法律得到更好的运用,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服务“三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华参加了会议。(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丽莎)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