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出台“一年三问”监督暂行办法
中国人大网讯 近日,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年三问”监督暂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由开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年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所列的工作目标任务,针对事关全局的工作,择其重点,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展、年末问结果。
开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一年三问”监督,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开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年度“一年三问”监督内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由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一般在当年的3月、8月、12月开展“一年三问”监督。“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为“一年三问”监督调查组提供工作方便,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汇报情况。由“一年三问”监督调查组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查情况,年末形成“一年三问”书面调查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开县人大常委会“一年三问”监督坚持公开原则,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实施“一年三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督促其整改落实。
据悉,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负责人启动实施“一年三问”监督,在全国尚属首例。监督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县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报告中所列目标的贯彻落实。(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桑 祥)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