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操作办法
中国人大网讯 近日,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开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关于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的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力争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听证会,督促“一府两院”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对一些涉法涉诉疑难复杂问题做出处理的一种制度。主要针对人大信访事项已经相关机关多次处理,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仍然不服;个别缠访户无理上访,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民生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需要通过信访听证来处理的其他信访问题。听证包括立案、调查核实信访问题、召开听证会、作出听证结论、跟踪督办五个程序。
《办法》规定,设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案件公众评判员。公众评判人员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定,实行一案一选,选择有关专家、村干部、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和上访家族中明事理有威信的人员,或者有关专家、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中选择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一般由7-9人组成。
《办法》还规定,信访听证处理意见要当场作出并宣布。案情特别复杂或需要重新核实相关事实的,可重新启动调查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或继续进行听证。信访听证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在5日内将处理意见送达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代表和公众评判人员。
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以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实施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程序,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个别缠访现象,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桑祥)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