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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15日 11:14

中国人大网讯 6月12日,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

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认为,《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在《监督法》的基础上,立足重庆实际,进行了具体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今后的人大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宗钦指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好《监督法》及《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为建设“五大重庆”和推进开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桑 祥)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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