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甘肃省旅游条例落实情况
7月22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深入秦州、麦积、清水、张家川四县区的部分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农家乐实地查看,听取市县区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等形式,对《甘肃省旅游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甘肃省旅游条例》自2006年修定实施以来,市县区政府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接待服务水平,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全力打造旅游品牌,有效地促进了天水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A级景区8处(其中4A景区1处,3A景区4处,2A景区3处),旅行社1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2家,国内旅行社15家),旅游星级饭店25家(其中四星级4家,三星级8家,二星级13家),取得导游资格人员370名,全市旅游从业人员4万余人,旅游商品开发与生产初露端倪。2008年全市接待游客389.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62亿元,占全市GDP的6%。今年1-6月全市接待游客28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和110.5%。
针对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景区管理体制不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旅游资源整合不够等问题,调研组建议,要广泛宣传,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优化环境,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多措并举,加大旅游业开发建设投入;以“三城联创”为载体,着力增强城市旅游功能;突出重点,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高度重视,共同营造旅游环境。(毛华 王刚)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