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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生产威胁水安全 代表建议收生态环境补偿费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8月26日 00:00
  河水不能用了
  “这条河里的水浇到庄稼地里庄稼会枯死,牛也不喝。”7月14日傍晚,蒲河岸边庄稼地里劳作的宁县长桥镇野王村村民贾丽红说,住在一条河边,庄稼没有水浇,牛没有水喝,我们吃的是山上石缝里流出的水。
  同样的现象,也在庆城县发生。20年前,可以直接饮用的环江河水,现在不能灌溉农田,更是无法饮用了。环江河流经甘肃省庆城县境60公里,是庆城县的主要地表水源之一,水质夏季经常呈劣5类,导致万亩灌区无法灌溉。而庆城县的另一条主要地表径流--柔远河,也遭遇了同环江河相同的污染。
  “污染主要来自石油生产排放的废水。”庆城县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全县年排放废(污)水632万吨(不含农村部分),其中油田企业废(污)水576万吨。这些水全部排入环江河与柔远河,致使两河基本丧失水体功能。
  1996年,庆阳地区行署组织有关人员对庆阳、环县、华池等涉油县水源污染进行了调查,3县境内28条较大的沟壑支流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污染最严重的7条支流,河水中污染物石油类的分担率为99.5%至37.98%。2003年,在进行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时,庆阳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石油开采比较集中的12条支流进行了布点监测,发现华池、环县境内油区的地表水,与1996年同一断面监测结果相比,石油类污染物呈现上升趋势。
  2005年7月13日,记者了解到,庆城县境内的40多口废弃油井,仍有30多口深层井水长期外泄,污染地表水。而庆阳市全市受污染的河流占到辖区河流总长度的48.08%。庆城县的东西两河成了黑河,马莲河全河段污染严重。200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庆阳马莲河水质为劣5类。

  井水也不能用了
  7月12日上午,庆城县马岭镇琵琶寨村村民李伟润从自家院外3米深的井里打上一桶水,盛了一杯,对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及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成员说,你们尝尝这水是什么味,不用说人不能吃了,猪都不吃,也不能浇地,浇什么庄稼死什么庄稼。
  以前我们用河里的水,后来,河水受到石油的污染,我们村每家都打了井,闻讯而来的村民说,一年前,油田封了油井后,我们井里的水就不能用了。
  据介绍,琵琶寨村目前有5个自然村的354户、1612人无法饮用当地的水,他们的饮用水要去十多公里之外的地方去买。而这5个自然村的1590亩粮田,就只能听听不远处的河流声了,它的主人还没有能力给它买水用。
  庆城县是长庆油田的主要产油区,石油生产遍布全县19个乡镇。石油开发已有30多年,给当地带来繁荣的同时,水源也受到严重污染。庆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仲乾说,因为水源受到污染,像琵琶寨村一样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的地方全县共涉及52个自然村,2000多户,10000多人。可以说,有油田生产的地方,水源污染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
  1996年,庆阳地区在油区选取28口浅层水源井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较差的有13口,水质极差,不能饮用的有13口。这些被监测的水源井井水中,石油开发特征污染物的检出率、超标率相当明显。
  2002年,庆阳市有关机构对琵琶寨村的32口水源井井水水质作了抽样化验,发现多项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一些指标甚至超过国家规定的10多倍。
  去年以来,西峰区也出现了饮用水源井被污染的现象。西峰区环保部门有关人士说。
  “污染来自石油生产过程中压裂射孔和高压回注水造成地下深层水剧烈运动,受各种地质条件影响,对当地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庆阳市环保部门对地下水源受到污染的原因作了分析,油井生产完毕后,随着时间推移,油井套管管壁受各种理化因素影响,逐渐腐蚀穿孔,造成地下水串层,从而引发地下水源污染。

  地下水水位还在下降
  2000年,华池县的6口城区居民饮用水深水井,每口井日出水量超过3000立方米。两年后,由于周边同一水层油田水源井的抽吸,每口井日出水量已经下降到1000立方米以下,其中3口井已经干涸。庆阳市政府的一位负责人说,油田开发区地下水超采的问题,这几年也开始凸现。
  据了解,目前西峰油田开发主要用潜层水。庆阳市有关专业人士说,目前出1吨油约耗水5立方米,以此计算西峰油田的石油可开采量,开采油田共需水21.75亿立方米,而董志塬潜层水总量只有2.6亿立方米。
  在西峰油田开发的两年间,群众受经济利益驱使,自发无序凿井为全国各个油田来的开发者提供水源。庆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这种对地下水源掠夺式的开采,导致地下水位快速下降,一些水井干涸,部分地方地下水水位下降达16米。
  庆城、华池、环县等老油区,经过30多年的开发,油田开发区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局部地区水位下降,部分水井干涸。庆阳市政府的一位负责人说,油田目前在这3县使用的52口水源井,每年将1400多万立方米的地下水回注油层。他说,这样过量开采地下承压水的直接结果是,造成局部地方的地下水源水量锐减。

  油田    污染治理正在进行
  长庆油田生产区域横跨庆阳市的庆城、华池、环县、镇原、合水、宁县、西峰6县一区,是目前甘肃境内最大的石油生产基地。长庆油田有关负责人说,“油田开发已有30多年,开发初期由于技术原因形成污染。这些年来,油田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历史污染,控制新污染的出现。在西峰油田开发中,引进了可以有效防范污染发生的先进技术。”
  长庆油田优先对柔远河和环江河流域进行了治理,从1997年起至2003年,先后在两河流域新建采出水处理回注系统和采出水处理厂共9个,并投入运营。长庆油田有关负责人说,油田开发后期,部分区块原油含水不断上升,使前期建设的部分采出水处理厂处理回注能力稍显不足,导致部分采出水外排。
  2003年,根据庆阳市的要求和油田生产实际,油田制定了原油采出水的进一步治理方案。2004年,油田对回注能力不足的一些采出水处理回注系统进行了改造,使改造区域的采出水回注率达到100%,实现了零外排。2005年,采用先进技术封堵报废井和回收被群众抢占井110多口,有效防止了因套管腐蚀和群众抢占油井开采而造成的污染。西峰油田的开发中,长庆油田有关负责人说,油田在钻井过程、试油及井下作业、采油作业过程、井场建设等石油生产的全程采用了先进的技术,这些技术可以有效防止水污染的发生。
  “新油田在开发过程中,都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  长庆油田有关负责人说,油田所有的区块开发前都由省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环保评审。西峰油田的开发,国家环保总局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油田生产不可避免地对当地水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长庆油田有关负责人说,在个别井点上还发生了短期污染。但是,“因噎废食”扩大影响是不可取的,河道内民用排污口的增多和自然环境的变化,都有导致地表水水质变化的可能。至于地下水水质的变化,油田采油都是深层井,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问题,有关专家还在研究。
  近年来,油田与地方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油田的这位负责人说,这种关系可以说是相互依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唇齿相依、水乳交融、共同发展的关系。水污染的治理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油田也在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
  人大代表建议,加快石油开发地方立法进度,明确规定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
  “生活在庆阳市的人离不开水,庆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也离不开水资源。但庆阳市境内的主要地表水受到来自石油生产的污染,油区的地下水也受到污染。而且,地下水位还在下降。”7月13日,一位省人大代表说,由于受财力制约,生态环境的治理,成为庆阳市多年来的一个难题。
  庆阳是全省最大的石油开发生产基地,也是长庆油田的主产区之一。这些年来,油田虽然在环境治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同造成的污染及对整个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其对水污染的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和现实仍有较大的差距。这位省人大代表说,水环境是整个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与其他生态环境相辅相成的,治理水污染必须纳入整个生态环境来考虑,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入手解决问题。
  目前国家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只是规范了一个大的方向,对石油行业针对性不强。庆阳市的一位人大代表说,这给地方政府和环保等部门在实际依法监管中造成操作的难度,对油田开发中存在的大部分环境问题无法处理,从而形成法律的“真空”地带。
  石油开发地方立法应完善国家大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同时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庆阳市的42名省市人大代表在向有关方面联名反映石油开发在当地存在的一些问题时这样说,地方性法规应明确规定,在油区全面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他们说,这是油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本保证。
  关于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问题,一位省人大代表说,在宪法及环境保护法里都能找到相关的依据。
  而且,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也有政策依据。国务院199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与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中办[1992]7号文件《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说,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要逐步开征资源利用补偿费,并开展对环境税的研究。研究并试行把自然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活动核算体系,使市场价格准确反映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代价。
  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全国其他产油省区的地方立法已有先例。庆阳市的一位人大代表说,据调查,从1988年开始,全国陆续有17个省通过了有关环境资源补偿方面的法规,有145个市地县先后开展了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这位人大代表出示的《陕西省征收环境补偿费暂行办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凡在本省境内进行资源开发或利用本省资源进行二次产品开发的企业或个人,不论其隶属关系、经济体制、所在地域,均需缴纳环境补偿费。环境补偿费由资源开发企业按产品销售额计征,其中原油按产地售价3%计征。环境补偿费用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主要用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甘肃省油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呼之欲出
  油田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也引起了国家和省上领导的关注。2003年4月,曾培炎副总理对国办秘书局《专报信息》(144期)“中科院专家呼吁陇东油田开发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要求关注并妥善处理陇东油田开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等问题。
  随后,省长陆浩指示,贯彻批示精神,重视当地的环境保护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庆阳市人大和政府多次呼吁制定油田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地方法规,加强油田开发的生态保护。省人大代表也对此提出了立法建议案。
  根据实际和省人大代表的立法建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油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04年立法计划。
  2005年5月24日,《甘肃省油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走进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的会场。条例草案分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共三十四条。
  在这次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甘肃而言,油田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已经非常突出,环境保护应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制定这个条例很有针对性,也十分必要,希望能尽快出台实施。
  这个法规的出台,对保护油区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庆阳市的一位省人大代表说,但唯一的缺憾是,这个法规没有涉及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问题。他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就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做出规定,以切实保护油区的生态环境,维护油区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油田和地方共同发展。
  7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士说,这个条例草案还在修改之中。(本报记者    王仲毅)  
        来源:人民之声报    2005年08月25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    刘宇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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