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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综述

王有龙

来源: 甘肃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02日 08:59

  搭建法规保障平台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综述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当前,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地方税收、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9年6月4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并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首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走向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科学发展之路。

  政策引导优化环境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目前,我省中小企业总数为8.8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贡献率为34%,对地方税收贡献近40%,提供了75%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从业人员165万人。

  但与发达省市相比,甘肃省每万人拥有中小企业34户,而北京是195户,上海是280户,浙江是500户,全国平均水平是每万人拥有110户,我省还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产生活环境等影响,特别是贷款难、融资难等重要原因,我省不少中小企业发育不足,产业配套体系和产业集聚效应没有形成,从而无法形成百花齐放、百芳争艳的胜景。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中央和省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出台,基本构建起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我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加快发展生机无限一有土壤就发芽,一有阳光就灿烂。我省的中小企业像一条条小河,从四面八方汇聚成一股巨大的洪流;像一阵阵春潮,滚滚奔涌,激活每一个渴望创业的细胞。总量不断壮大、实力日益增强、社会贡献日益突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总量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财政尤其是市县财政的重要增长点。截至2009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510.3亿元,是2001年4.2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7.5亿元,比2001年净增了1000亿元以上。2009年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完成利税178亿元,比2001年净增144亿元,增长了近5倍,特别对绝大多数市县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外贸出口方面,我省中小企业也成为奋勇争先的领跑者。2009年全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15.98亿元,一批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已走出省门国门,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力量。

  自《条例》颁布施行后短短一年间,无论从增加税收、促进就业、推动创新、扩大出口等方面来考量,还是从繁荣甘肃经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等方面去评价,我省中小企业都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劲活力与勃勃生机。随着《条例》的进一步落实,随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我们有理由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产生无限憧憬。

  落实完善任重道远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迅速,中小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但由于我省地域狭长,地形地貌各异,区域跨度较大,各地经济底子薄且发展也不均衡,这就造成很多中小企业自成立就有诸多“先天不足”。全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上缴税金的50%、出口额的68%,而我省仅分别占34%、23.4%和26.8%。

  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三缺”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难、创业难、市场开拓难也是中小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条例》针对这些问题,以解决“融资难、创业难、技术创新难、开拓市场难和发展环境差”这“四难一差”为切入点,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使《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对我省中小企业来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必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但我们也无法回避,《条例》颁布仅有一年时间,贯彻落实和完善措施方面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条例》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条例》出台后,尽管各级政府作了广泛深入、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但一些基层单位宣传工作开展得不平衡,直接面向企业的宣传还不够,有些中小企业对这部地方性法规了解的不多。其次,扶持政策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条例》配套政策还不齐全,有些配套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政策需要细化。另外,财政扶持力度也有待加大。尽管省级已设立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一些市县也建立了专项资金,但总体来看资金偏少,还有一部分市县没有设立,一般只在机动财力中予以安排;其他诸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创业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中小企业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中小企业统计体系也还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省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以上种种问题其实在《条例》中都有一一化解的妙招,只要我们坚持以《条例》为框架,持续深入地用好用活《条例》,诸多樊篱桎梏终将会被打破拆除,诸多问题困难也都会从根本上得到化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危机感也会随之消弭。

  春在溪头荠菜花。在西部大开发第二阶段吹响冲锋号的时刻,在“十二五”规划即将绘就未来发展美好蓝图的时刻,我省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信心和决心也是与日俱增。加之近年来,国家、省委、省政府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放宽市场准入、增加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全民创业、支持市场开拓、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铺就了一条平坦宽阔的发展之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保驾护航下,我省中小企业定会迎来跨越式发展的美好春天,我省中小企业更会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潮中再创伟业、再立新功!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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