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2年3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胡小平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张其富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树业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任命:
苏继敏、常雁翔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华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王文宾、肖自春、董百峰、刘惠生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张民生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霍永库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亚光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庆忠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华、孟庆忠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苑顺亭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
陈建平辞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