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5月10日汉中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王晓亚同志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党振清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文杰同志为汉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耀同志为汉中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宏杰同志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荣清同志汉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彭晓林同志汉中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魏江华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胡彦飞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古 洁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田军林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庞军权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杨新海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建荣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范小朱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晓敏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陆 波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汤 涛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存宏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俊娜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黄大鹄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远成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舒 胜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志明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润余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建军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庞军权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熊稷藜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 平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古 洁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彦飞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潇浴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田军林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仵瑞梅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冉清杰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晓亮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育群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照儒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叶俊义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进元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忠爱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祥生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中林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王岗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饶猛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新平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桑成平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白光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严恒新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恩生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久安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泽华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龙建中同志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