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商洛检查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9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一行来商检查《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陪同并主持汇报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领汇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中荣和秘书长冯少贞等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商州区夜村镇于塬村绿缘生态农业休闲园、沙河子省级重点示范镇及其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现场、黑龙口镇里程村脱毒洋芋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程村马铃薯高产创建基地、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夜村镇口前村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等处,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详细了解《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汇报会上,吴前进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农业法》是一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权益保护法,《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有利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惠农的理念,继续加大对《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力度,广泛组织农业干部学法、知法、守法,促使农业干部依法行政,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农业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能致富的主导产业,集中优势,做大做强,做出品牌,持续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要遵循规律,开拓创新,努力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注重农民生存与发展的关系,科学推进土地流转、特色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之间的关系,确保农民真真正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导向作用,聚合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逐步构建起对农业、农村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特别是要广泛聚集各类要素,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投入农业领域。 (王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