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大监督为古遗址文物撑起“保护伞”
近日,商洛市认真落实省、市人大《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建议,严肃查处丹凤县侵害商邑古城遗址、破坏武关古城墙遗址事件,使境内文物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严禁现存文物遭受侵害破坏,省人大于今年4月至5月份,专门组织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市人大提前做好自查。
按照省人大的要求部署,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自查工作,就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向省人大作了专题书面报告。5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检查组专程深入到商洛市的洛南县西寺遗址、商南县富水镇王家庄汉代墓群遗址、丹凤县武关城遗址和商邑古城遗址、柞水县凤凰古镇等文物保护点进行实地检查,审阅了四县的书面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就商洛市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和建议。省文物局也就商洛市丹凤县商邑古城遗址和武关古城墙遗址等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专函。
检查结束后,商洛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人大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省文物局的专函指示,针对本市丹凤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商邑遗址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不少民房、砖厂、砖厂大面积取土,武关古城墙遭到人为破坏等文物保护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遭受侵害破坏文物遗址的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并要求有关部门和涉及到的县政府限期调查处理侵害破坏文物遗址事件。
目前,在省、市人大的监督下,市县各级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已依法取缔关闭了商邑古城遗址内的砖厂生产线,拆除了砖厂窑室及附属设施,全部拆迁了遗址内的违章民房建筑,完善了文物保护警示标志,安装了保护铁丝隔离网,确保侵害文物行为不再发生,最大限度减轻了对文物遗址的破坏,并实行对遗址文物的专人保护和宣传。对涉及破坏武关古城墙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并设置了文物保护设施,成立了遗址保护站,制定了巡查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看守。(商洛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