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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来源: 汉中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04日 11:01

  8月30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在汉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法》;提出、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宗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斌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钧、李宝玉、李建平、杨志刚、张建平,秘书长李成华等出席会议。副市长王春丽,市人大常委会副市级咨询员袁宝成、刘润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虎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鲜成军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汉中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汉中市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批准汉中市2012年市级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事项的决定(草案)、关于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对市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等。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郑宗林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郑宗林讲话指出,希望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增强常委会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遵守“两项纪律”,增强“三种意识”,提升“三种能力”来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同时,新任职人员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行职责,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刘丹 杨娜)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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