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延安座谈会召开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8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延安座谈会在延安宾馆召开,会议对全市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立法后评估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从2012年8月起,在全省范围采取与各设区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计生部门上下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目的是通过对条例修订三年多来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为修改完善条例提供依据,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适应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评估共分为计生专业调查、单位调查和社会公众调查三个层面,调查对象主要为设区市、县(区)计生部门,乡镇、街道办计生办,采用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会议要求,各设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及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立法评估真实客观,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李瑞)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