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就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
8月13日上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鸿学主持新闻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郝福京,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牛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西京参加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市城改办,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劳动者报记者对发布会进行了报道。
秦鸿学强调,现在距条例正式实施不到20天的时间,学习、宣传的时间较短,希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认真做好这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释条例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规,自觉遵守法规各项规定。希望与会同志共同努力为条例的贯彻实施,为西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