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的为期一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近日在省内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道宏带队赴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自4月16日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市基层,查看大遗址、帝王陵等保护现状,了解文物保护“五纳入”、馆藏文物管理、文保队伍建设及打击文物犯罪等方面情况。张道宏在执法检查中指出,文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文物保护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都应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规,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队伍素质,真正形成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要科学制定文物保护规划,积极探索大遗址保护新路子,不断提高田野文物保护技术手段,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努力推动陕西文物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检查组将根据此次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专门报告,并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文物局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张鑫)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