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大常委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师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污染减排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环境执法监管三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会议指出,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对治污减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二是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建设进度缓慢。三是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增量大,治理不到位;少数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不到位,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新增机动车数量大,尾气排放绝对增加量大,新入户的机动车特别是城市客运公交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较低,缺乏有效治理手段。五是跨流域污染现象在部分县区依然存在。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治污减排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经营者法制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治污减排积极性,为实现汉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合力抓减排。及时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公安交通部门认真落实机动车更新换代和淘汰报废制度,提高新增入户机动车准入标准;农业部门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形成发改、统计、农业、公安、工信、城建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督查力度,加快两厂(场)建设。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促使两厂(场)尽早建成投运。对中心城区、各县城、重点镇的新建工程,要一次性解决好管网铺设和雨污分流问题,对旧城要有计划地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创新两厂(场)运行的体制机制。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同步安排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四、深化点源污染治理,加快重点减排治理工程建设。督促钢厂、电厂加快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医疗机构加快医疗废水深化处理建设,畜禽养殖企业加快养殖污染治理,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按时建成投运,要重视跨流域污染治理。
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淘汰小砖瓦、小皂素、小水泥等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线,督促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对新建工业园区和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源。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法监管。
六、加大污染减排的财政投入,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市县区政府要逐步提高污染减排的财政投入,尽早解决如皂素加工企业、重金属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减排机构、人员等能力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请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