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促和谐——勉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案件督办纪实
近年来,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探索完善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具体的信访工作中坚持“四到位”,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为维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领导重视到位
勉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夯实工作责任、发挥信访“窗口”作用。一是建立完善人大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工委主任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大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确定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政策、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信访工作事宜,并在年度人代会上向代表报告信访工作,倾听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三是坚持首问负责的工作方法,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工作中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和谐环境。据统计,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46件(人次),其中来信398件,列入督办56件,接待信访群众5323人,信件办结率达98%,树立了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政策、法律宣传服务到位
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与宣传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工作中结合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辅导学习,让信访群众具体了解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做到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合情合理依政依法上访。达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细致入微的思想疏导工作方法,稳定信访人的激动情绪,指出解决所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方法。
跟踪督办到位
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办公室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梳理归类后呈送常委会领导批示,及时将所批示的信访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对要求回复办结报告的信件,办公室采取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电话及发函催办,按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对一些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过问,并指派委室协调督办。如2010年5月7日,温泉镇付营村一村民来信反映:自己经营的农用车给温泉镇天星砖厂运输煤矸石粉1162吨,累计托欠运输费用145250元,多次找该砖厂老板结算无果,请求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温泉镇及时协调处理所反映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知情后及时通知该镇主要领导,当面交待解决所反映问题的办法。经镇政府组织力量调查所反映问题属实,即日镇上主要领导主持,双方当事人参加并达成付款协议,首付9万元已到位,其余55250元于2010年9月底全部付清。通过跟踪督办避免了事态的发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到位
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密切配合、加强督办”的信访工作原则,实行跟踪问责,使一些涉及民生问题的信访案件得到有效的解决。如2009年4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老道寺镇张家湾村13组村民的联名信访,反映该镇楼子沟村一村民承包鱼塘养鱼,积水浸泡张家湾村13组部分村民的农田,造成无法耕种,要求赔偿损失。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认为承包人养鱼积水浸泡农田,损害群众利益解决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责承老道寺镇尽快查处,并报告查处结果。镇政府调查属实后,及时与承包人研究解决并达成:“一次性给付张家湾村13组部分村民因积水浸泡10.5亩农田的经济补偿费9458元”的协议,及时化解了上访群众的激动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9年7月16日,勉县长林镇季寨村一村民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怀着感激的心情连声表示感谢……。2009年6月15日,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长林镇季寨村一村民的来信反映,要求勉县法院对其诉中保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法院在重审时尽快公正审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法院具体办理。勉县法院非常重视,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进行审理,在重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由中保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退还其押金一千元,补发所欠佣金及其它津贴四千七百五十元,给付经济补助款二万四千元,合计人民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元。使此案圆满画上句号。
(张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