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人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8月19日,宁陕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宁陕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政府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三条整改意见,要求政府一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增强全民防控意识;二要尽快消除人饮工程水源地传染病污染源,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水;三要着力解决好卫生系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影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保障医疗卫生事业与其他事业同步科学发展的目标。并明确要求县政府将整改意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限期答复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先后深入西汉高速公路、210国道两线的重点乡镇和卫生系统的相关单位,以及学校、宾馆、自来水厂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同时通过查阅资料、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全面了解了县政府在疫情的报告、通报、公布、监管、控制、救治和实施执法保障措施、纠正违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
执法检查当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专题召开了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形成了宁陕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宁陕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审议。(汪有元 宋先平)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