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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大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12日 19:46

  近日,麟游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后,深入厂矿企业、乡镇农村实地查看,深入检查,对近年来全县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部分干部群众环保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个别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落后,处理能力不高;及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保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实际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建议和对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强化对农村、农民的生态环境教育,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 “人人关注环保,处处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项目中,从项目设计、开工、验收各个环节严把关口,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三是要重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污染处理能力。督促厂矿、企业、医疗单位安装修建相关污染治理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严控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探索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新模式,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五是加大投入,健全管理体系。采取面向上争取和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办法,解决好投入问题。明确基层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六是坚持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敏感地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环境污染,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得到贯彻实施。(赵宏海)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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