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节能相关法规执法检查
7月20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三个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登奎、姚斌、李建民、吕阳平、袁宝成、胡长芳、赵斌分别带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省建筑节能条例》(简称“一法两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王隆庆陪同视察。
“十一五”以来,我市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刚性目标,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公布,截至2009年底,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下降17.28%,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86.4%,超额完成前四年节能目标任务,居全省前列。
本次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大规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总体情况,全市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节能技术开发推广与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新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和新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情况。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冒酷暑,分赴汉台、城固、勉县、西乡、宁强、开发区6县区,先后对中材汉江水泥、万邦实业、胜隆能源、延长中立、南化公司、四通再生资源回收等18个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和听取市政府、相关县区和单位的情况汇报后,对 “一法两条例” 贯彻实施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宣传不到位、机构不健全、投入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在座谈中指出,节能降耗不仅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一法两条例”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节能意识,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基础。
市人大将对此次执法检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形成专门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八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议,并对市政府贯彻《节约能源法》执法情况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整改意见。(记者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