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农工委在商洛市开展立法调研
7月15日至7月17日,省人大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王决胜带领省人大农工委、省农业厅法规处和省园区办负责同志深入我市商州区和丹凤县就涉农企业发展情况和《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进行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中荣、农工委主任彭爱民及农业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商州区大荆镇现代农业园区、商洛聚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商州绿缘生态农业休闲园、陕西佳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陕西君威农贸综合有限责任公司,丹凤县民乐现代农业园区、陕西华茂现代农业园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园区建设、企业生产、销售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了相关部门、企业和园区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了市、县政府关于涉农企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掌握了大家结合商洛实际所提出的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对我市涉农企业发展和现代园区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在涉农企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得当,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涉农企业和园区的发展前景广阔。省人大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王决胜指出,涉农企业担负着城乡统筹、农民增收致富的重任,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十分重视。但是,由于农业存在天然的风险性,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农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尚有一些共性的问题亟待合理解决。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集聚优质资源要素的重要平台,是优化产业布局的创新举措,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有效抓手,更是推动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因此,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行立法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他表示要以此次调研为依据,坚持创新精神,突破传统的条条框框,以工作有利于涉农企业和园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认真考虑并吸纳我市涉农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本情况,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汇报,为制定《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提供详实的依据。(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