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孝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小菊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任命:
胡燕侠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聂国云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周家刚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办公室副主任。
批准任命:
周 伦同志为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世明同志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 超同志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华桥同志为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先华同志为安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俊明同志为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 军同志为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朱隽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胡燕侠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