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冯云乔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0年7月30日仙桃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冯云乔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冯云乔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