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湖北 > 新闻报道

恩施州人大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视察调研

来源: 恩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6月11日 14:12

  6月4日至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领视察组一行,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视察调研。州人大民族法制委主任委员董传柏、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冷亚军以及州民宗委主任杜寿昌、副主任张蓉等参与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检查“两条例”在全州范围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先后到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和鹤峰县开展视察,并到当地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及清真餐馆进行实地查看。
  视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和散居少数民族工作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散居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情况。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对城市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及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的情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社区民族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意见、建议。
  视察组一致认为,一是民族乡的变化大,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产业的规划发展前景广阔,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和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十分重视“两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真心帮扶,尤其是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向民族乡倾斜,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四是对外来少数民族管理规范,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依法维护外来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五是各民族乡在民族文化的传承、挖掘、抢救、弘扬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很多民族文化的新亮点。
  视察组要求,在“两条例”的贯彻落实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心关怀和帮助城市少数民族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同时要进一步促进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