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意见
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选民积极参选的政治热情,确保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湖北省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就换届选举中的宣传工作提出专门意见。
突出宣传重点。主要体现在“五个大力宣传”方面,即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镇“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全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宣传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以及人大代表条件等;大力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宣传这次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
明确宣传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11日),广泛宣传全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面临的形势和必须坚持的原则,以及做好宣传发动,武装骨干工作等;第二阶段(8月12日至9月2日),结合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选民登记工作情况并对选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答疑释惑;第三阶段(9月3日至9月24日),宣传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及确定、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情况。宣传各选区认真做好选举日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报道选举盛况和结果;第四阶段(9月25日至11月下旬),结合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抓好各方面情况综合报道和典型报道。宣传召开市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情况。
丰富宣传形式。宣传报道的形式应多样、生动、活泼,有消息、有通讯、有言论,重要阶段和重要环节要发评论。还可安排市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作广播电视讲话、人物专访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专栏,每期至少要有2至3条换届选举的消息。广播电视部门要增加对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宣传份量,并根据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播放相应的宣传标语。各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等一切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