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人大监督给力“菜篮子”工程建设
近日,由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60余万元建成的100个城郊蔬菜大棚生产的首批精细蔬菜陆续上市。这也是政府办理人大常委会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审议意见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
一段时期以来,我县的城郊蔬菜无法满足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新鲜蔬菜主要品种价格逐年上升,广大群众对加快城郊蔬菜基地建设要求十分迫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0月下旬专门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报告。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我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蔬菜基地被大量占用,同时,城区“菜篮子”建设相关部门相应撤销或者合并,加之蔬菜基地基础设施落后,菜农积极性越来越低,更多的菜农弃田经商或进城务工。多种原因造成城郊蔬菜有效供给不足,蔬菜价格居高不下。针对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向政府提出了3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即:强化城区“菜篮子”工程县长负责制,设立全县“菜篮子”工程工作机构,选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城镇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建立蔬菜生产区菜地保护制度,扶持城镇蔬菜种植大户、城镇蔬菜专业村的发展,支持城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管,进一步稳定“菜篮子”产品价格。
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2次由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落实。将城镇“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全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发展城郊蔬菜基地2000亩,建设100个标准蔬菜大棚,新建2个城区农贸市场,解决城区居民菜篮子问题”列入2011年政府工作的十件实事之一。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龙舟坪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10年底,启动建设了100个布局科学、相对集中连片的标准蔬菜大棚。由财政安排60万元“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对标准蔬菜大棚实施以奖代补。在大棚蔬菜和城郊露地蔬菜生产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大棚蔬菜全部采用山泉水灌溉,施用农家肥和生物有机肥,采用苦参碱等生物杀虫剂及生物杀菌剂防治病虫害。同时,组织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加强对全县生鲜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通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重点消费场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覆盖“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市场全过程的监测网络,并引导群众实施监督,营造了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