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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阳人大视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14日 15:01

    6910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率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榔坪镇卫生院、贺家坪镇卫生院、贺家坪镇堡镇村卫生室,县精神卫生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听取了县卫生局及部分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的汇报。

    视察认为,近年来,卫生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坚持依法办好管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健康平稳,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长效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一是政府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深切感受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于2009年颁布实施以后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更加落实,参合意识普遍增强,参合显著提高,2010年为97.21%,比2009年增长0.79个百分点,比2008年增长2.78个百分点。2011年达到99.28%。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2010年启动了门诊统筹和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全县有139个村卫生室实现了联网运行门诊统筹,占行政村总数的90%,占定点村卫生室的39%。三是强化监管,规范运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始终处于平稳运行的状态中。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五是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近3年来,先后新建、改扩建了8个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和80多个村卫生室,分别占县乡医疗机构总数的40%和村卫生室总数的20%。全县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达8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面积达5万余平方米。

    视察指出,长阳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已经平稳运行八个年头,两次受到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国先进试点县,成为长阳卫生工作的一个品牌。2009年颁布实施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法规。

    视察建议,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严格依法监管,要在提高参与率、创新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长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杜家法、余志鹏、李晓英参加视察活动,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国瑄,自治县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陪同视察。(湖北长阳人大办刘光红 李书波)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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