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湖北 > 新闻报道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启动对《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来源: 州人大农村委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14日 14:17

    4月11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农村扶贫执法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州扶贫办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条例》的专题讲座,正式启动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国亮、州人大农村委员会、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009年11月25日,《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恩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于2009年12月25日召开了恩施州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就如何贯彻《条例》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条例》在引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法规保障作用,坚持以扶贫开发总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大扶贫”理念,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据悉,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深入到部分县市,就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各级政府对农村扶贫规划的制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落实情况;二是扶贫重点工作,即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搬迁、劳力培训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等完成情况;三是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中将采取一听、二看、三座谈,即分别听取各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实施查看部分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与乡村干部及农户进行座谈。

    通过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必将对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依法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