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2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6次会议通过)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监督工作
(一)突出监督重点。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这一主题,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加强对经济发展、城市转型和城市规划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努力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监督,使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本年度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1、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2、关于我市特种林业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3、关于全市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4、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规划管理情况的报告;5、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6、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专项工作报告;7、市“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同时,主任会议还将听取下列工作报告:1、关于物价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关于民防工作情况的报告;3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4、关于城市专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5、关于“四湖四港”(磁湖、青山湖、大冶湖、青港湖、铁金港、青山湖连通港、下陆排洪港、青港湖连通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6、2011年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及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7、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相关工作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加强计划和预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时,重点加强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专项资金计划安排与使用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促使市本级预算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听取和审议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四)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深入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执法主体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二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三是组织对我市大交通建设项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四是以“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我市“五五”普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城市规划修编及管理、特种林业经济发展、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等重点课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考。
二、议决工作
(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事关我市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审慎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处理工作。
(八)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采取组织专题调研、开展视察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着重抓好《关于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全面启动大冶湖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 综合整治开山塘口”、“ 依法制止和查处城区违法建筑”等决议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贯彻。
三、人事任免工作
(九)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制度,坚持拟任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任前调查、任前公示、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保证人事任免工作规范运行。
四、代表工作
(十)做好代表的各项服务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等制度,充分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加以吸收采纳。继续组织开展有关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十一)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深入开展“代表进万家”活动,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关注民生福祉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和交流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经验。
(十二)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评价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十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选举骨干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五、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
(十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办好人大常委会监督“公开栏”,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把常委会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十五)加强与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不定期组织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坚持在执法检查、视察和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中,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动,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十六)加强对外交流和联系。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常委会的工作。加强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扩大黄石人大工作的对外影响力。
六、自身建设
(十七)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和组织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着力抓好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健全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在开发区开展代表活动的方法和途径。
(十八)积极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抓好审议议题的前期调研,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了解实情、提高审议质量上。健全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运转。
(十九)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办好《人大工作动态》、《黄石人大》杂志和黄石人大网站,加强人大宣传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内外宣传网络。重点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改进对人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积极思考、潜心研究。围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改进审议意见督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一系列课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
(二十)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联系群众之风,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8日
附:
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2月1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6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6月举行的第22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办公室)
2、市政府关于我市特种林业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6月举行的第22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办公室)
3、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6月举行的第22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4、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规划管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10月举行的第24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办公室)
5、市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实际作出有关决议。该报告安排在12月举行的第25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4个法定工作报告。
1、关于201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在1月举行的第19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2、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第23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第23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4、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第23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5、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第23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三、执法检查和视察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对2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对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重要工作组织视察。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举行的第2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办公室)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9月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0月举行的第2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办公室)
3、对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安排在4月份。(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办公室)
4、对部分“十二五”规划项目进行视察,重点围绕我市大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视察安排在9月份。(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5、对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安排在11月份。(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办公室)
6、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以“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以磁湖、青山湖、大冶湖等重点水域的保护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四、开展专题调研
1、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张明强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举办第三届黄石市国际乒乓节的议案》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理意见。专题调研在3月份完成。(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2、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余昌志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区建设扶持力度的议案》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理意见。专题调研在3月份完成。(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3、围绕我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在6月份完成。(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4、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转型进行专题调研。专题调研在11月份完成。(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依法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研究处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
六、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常委会如下审议意见进行督办:
1、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0年4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2、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2010年6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3、关于《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10年7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4、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0年8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5、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0年9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6、对2011年形成的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进行督办落实。(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对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