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
罗清泉要求总结完善专题询问工作 通过《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
9月29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剑民作的关于《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通过了这部法规。这部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保障企业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批准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转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
受省长李鸿忠委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宣读了关于王海涛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海涛为省林业厅厅长。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草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将提请以后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禁毒法、广告法在我省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将转交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罗清泉发表了讲话。
罗清泉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此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询问中,共有2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城乡水务管理体制、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十二五”规划目标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38个重要问题。省水利厅等6个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地、诚恳地回答了询问,并表示要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和建议。这次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开展得很成功。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将专题询问中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强跟踪监督。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要总结这次专题询问的经验,不断完善以后的专题询问工作。
罗清泉说,梁子湖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加强保护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近年来,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梁子湖的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但随着流域内工农业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梁子湖的环境保护问题不容忽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按照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环境准入、加大执法和生态修复力度、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湖泊保护立法步伐,促进我省湖泊生态保护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罗清泉要求,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毒、贩毒、运毒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组织筹划者、骨干分子和重要成员,形成对毒品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加强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挽救帮教工作,构建禁毒戒毒社会化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逐年下降目标。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禁毒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努力为禁毒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罗清泉指出,广告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广告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广告业发展不够、广告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执法队伍和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广告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广告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