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梁子湖区生态示范区建设
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带领视察组来到梁子湖区,就该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参加视察。
涂维发一行先后来到太和镇谢埠小学、谢培砖厂土地复垦工地、太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沼山镇有机芦笋产业基地等处,实地视察梁子湖区退出一般性工业、发展有机农业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有关情况。
自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创建工作以来,梁子湖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四区同创”(全国生态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区)为载体,按照“四最”要求(最高的生态标准、最生态的产业和产品定位、最好的社会保障、最充分的农民就业),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注重借智借力,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注重发展生态产业,确立了发展壮大生态旅游、有机农业、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四大主导产业的定位,决定全面退出一般工业;注重试点示范,大力推进梧桐湖新区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大突破。下一步,该区将以生态文明为标准,以全域规划为引领、以生态产业为支撑,力争3年内建成“全国生态区”,2020年前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涂维发对梁子湖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创建生态示范区的意义,坚定信心;要坚持从养成教育抓起,形成强大的创建氛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把发展生态产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不懈,扎实推进,大胆创新,走出一条具有梁子湖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