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利川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制度,规范人大监督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程序,是规范人大监督行为、保证监督工作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利川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务实管用、简洁精练、切合实际、方便操作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制定了《利川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和调查暂行办法》,先后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工委工作规则、工作评议办法、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审议意见办理规定等一套程序严谨、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市“一府两院”也明确提出“接受人大监督无禁区,执行人大决定无条件”的工作理念,分别制定出台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转办信访案件的规定》,实现了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全面对接。
二、把握重点,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一是围绕干部任免开展监督。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人事任免监督。任命前,注重与市委组织部门和“一府两院”的沟通与交流,掌握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认真组织法律考试,严格进行任职资格审查。任免中,认真审议人事议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严格执行供职报告、供职发言、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任命后,注重人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工作评议,加强对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二是围绕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利川市人大常委会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推动发展和加快发展的有效手段,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促大事,审时度势作出决议决定。换届以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3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等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开展专项视察调查活动15次。先后作出了关于批准利川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关于利川市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预算调整和关于批准经济开发区新龙城建设工程BT项目还款列入财政担保等重大决定。
三是围绕依法治市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法制教育、推进司法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武陵明珠,锦绣利川”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切实把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深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视察指导工作,要求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发挥好政法职能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幸福和谐生活保驾护航。
四是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换届以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清江保护、财源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医改工作和“三违”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全方位地掌握这些法律实施和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为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
三、改进方式,增强人大监督效果
一是改进视察调研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在保留过去就某项议题进行分组视察做法的基础上,还选择一些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关乎市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实行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视察调研、就地即时审议的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在集体视察了清江保护工作和财源建设情况后,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市政府相关报告后,及时审议市政府所提议案,形成相关决议,提出了很多打基础、管长远的意见,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
二是改进意见发表方式。为切实提高人大审议水平,防止审议流于形式,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审议的关键环节,改进审议方式,力求审议实效。在审议过程中,先由各位委员发表意见,然后各位副主任发表意见,最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作总结性发言并提议表决。这种方式,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表达个人观点,营造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议事氛围,有助于贯彻发扬民主、集体决策的工作原则,促进了人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
三是改进会议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改变以往“常委会两月一次”的习惯作法,根据实际需要,有时一个半月甚至一个月开一次,使“一府两院”报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不再受会期的限制,确保有关议题能够得到及时审议。截止4月底,换届以来,我市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13次,按照“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的原则合理设置议题,保证每次会议只有一个重点议题,真正做到了重点突出,有议有决,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
四、加强督办,提升人大监督效能
一是强化对审议意见的督办。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办理过程中,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全程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反馈。在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使人大审议意见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是强化对代表建议的督办。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并完善分类交办、重点督办,电话催办、定期回访,联合督办、跟踪问效,滚动续办的工作程序,突出重点建议,加强督办检查,联合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督办,跟踪办理进展,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县乡公路提等升级、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称赞。三是强化对视察调研建议的督办。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对全市茶叶产业、财源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形成了调查报告,提出“红绿并举,以红为主”的发展战略和“综合治税”等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这些建议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通过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认真督办、不懈努力,各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 “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完善,在完善中不断提升监督水平”的做法,努力为推动“武陵明珠,锦绣利川”建设发挥出人大应有的作用。 (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许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