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
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刚,副主任郑家荣、赵良栋、李金萍、关成林、徐正清,秘书长孙士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潜江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刘冰随同检查。
刘明刚一行先后实地考查了返湾湖风景区、白鹭湖黑斑蛙繁育基地等处,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就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刘明刚要求,要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做到《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学校、进社区、进餐饮、进市场;同时,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带保护,加大项目申请和建设力度,对重点地段、场所、区域进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捕猎、收购、经营、出售野生动物行为,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巡护力度。
刘冰表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