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4月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决定4月8日举行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天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集中审议了以上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中,针对全市科技工作,大家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要突出主体,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建设美丽生态魅力水产,大家建议,要以家庭渔场建设为节点,重点加强梁子湖水产加工园区、农村新社区产业配套和十大渔区建设。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以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专项工作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将有关草案提请第三次代表大会审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