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昨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梁吉祥、陈冬芝、罗勤、周有顺及秘书长陈新荣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副市长刘学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刘学勤在会上作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两年来,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坚持“扩大资源、提高效益、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的工作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了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下一步,市政府将把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受市政府委托,市民政局局长曹芳明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市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起步。下一步,将科学制定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相匹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努力开创老人开心、子女放心、社会尽心、政府安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局面。
会议还听取了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及说明,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