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大:监督落实水土保持法显成效
“赞成30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4月28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路平在该州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表决结果,通过了该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检查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该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州政府在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检查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而取得的成效,并高票通过了这项报告。
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是州人大常委会去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执法检查工作。去年10月,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该项执法检查报告,会后按有关规定向州政府交办了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
州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报告审议意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了宣传。州县水利部门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宣传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宣传队伍、安排宣传经费、纳入年度考核,为宣传水土保持法打下了制度基础。以“水土保持法宣传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为契机开展了有关宣传活动,改建和更新一批水土宣传标志,设立水土保持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二是强化了责任。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将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纳入2012年州政府对相关县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强化了审批和监管。修订湘西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加强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审批关。突出对矿区、工业园区、通村公路等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其中花垣县整治了矿区水土流失突出的141家采石场,关闭了61家非法锰矿坪,多数已覆土绿化。目前全州有6个工业园(开发)区依法编报审批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建的3个园区正在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四是强化了资金保障。去年底,州财政对龙山、永顺、古丈、凤凰等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及时给予了足额配套,花垣、泸溪两县国债水土保持项目投资达1308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3平方公里。
为了使全州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州人大常委会还指出了水土保持工作在财政资金支持、监管执法、部门协同等方面存在差距,并针对存在的差距,建议要继续抓好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继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努力将州本级水土保持监测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有效的做好全州水土保持工作。
(湖南省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