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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召开

来源: 邵阳新闻在线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29日 10:37

    12月27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新民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银醇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生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健生、郎湘西、李晓红、肖洪泰、曾建秋、谢爱明,秘书长周晓红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符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胜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2月17日在市区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任免事项。

    刘新民充分肯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认识更加到位,办理程序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并要求进一步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把人民群众关注的、人大代表重视的问题办好、办实,真正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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