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1月17日上午,湘潭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阳祖耀主持会议。副主任蒋国梁、颜集成、王少庚、万启林、刘叙元、马连文,秘书长成建云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陶新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湘潭”建设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超收收入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建议议程;听取了2011年开展“湘潭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湘潭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信访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监督员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确定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或者报告。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