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7月28日至29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时,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询问。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询问进行监督。
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市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律》。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阳祖耀,副主任王少庚、刘叙元、马连文分别主持。副主任颜集成、万启林,秘书长成建云及2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建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崇轩,副市长杨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森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爱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7名公民应邀旁听会议。
28日上午,会议在通过了本次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市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了关于城维资金使用和安排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了关于2011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关于2011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会议在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时认为,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经济总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除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主要经济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年初提出的预期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会议指出我市在计划执行中存在着经济持续增长难度加大、财政持续高速增长压力加大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建议市人民政府下阶段要全力促进中小企业增速提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力度,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抓好财政增收,不断加大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7月28日下午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检查《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决定》作出并实施五年多来,市人民政府始终把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决定》的具体条款,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总体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水环境预警机制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河流断面的在线监控有待完善,农村水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会议认为,为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当务之急是切实完善和落实水环境预警机制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公共资源,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会议建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监测和监管,多管齐下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积极开展农村水污染治理。
7月29 日上午,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在随后的审议发言中,多了一个程序——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提出具体询问,列席本次会议的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面对提问一一作答。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近两年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顺,制度落实不力;道路交通综合规划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突出,做到公交优先差距还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交警任务重,警力不足,装备落后。会议建议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大交通”的管理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并实施《湘潭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路口要着手进行整改,保障道路交通秩序顺畅。
会议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律草案的起草说明后,审议通过了《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律》。